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“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条斜交胎项目”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年产100万条斜交胎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厂区位于曹县昆仑山路北段路西。
建设内容:年产100万条斜交胎,本项目炼胶生产依托年产600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,本项目仅建设压延车间、成型车间、硫化车间。
现有工程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表 1重点控制区标准,VOCs 排放浓度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 1 橡胶制品制造项下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、硫化装置II时段浓度限值,锅炉废气颗粒物、SO2、NOx排放浓度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2374-2018)表2中标准要求;现有工程废水经处理后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B 级标准后,经官网排至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;厂界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;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均安全妥善处置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厂区位于曹县昆仑山路北段路西。
联系人:陈付银 联系方式:0530-3230018
邮箱:sanlicfy@163.com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
评价单位:山东德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0531-85870077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发布单位: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12日